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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基础知识

来源: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7/11/13 13:50:31

  1.增值税发/票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等。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是相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言的,这两者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增值税发/票。

  2.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答:从发/票开具来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其他纳税人如自然人,同样只能通过代开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售票方面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给所有的售票对象。

  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

  4.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证吗?

  答:不是的。根据规定,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也不需要进行认证。

  同时,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事项、简易征收事项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事项的进项,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具体有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参考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操作。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不动产使用寿命较长,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购买初期可能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而以后有可能转为用于应税项目。根据新税法规定,在转为应税项目时,不动产可计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而计算抵扣的基础,是购买不动产时已经认定认证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进项转出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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