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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3/27 16:33:59
代开发票的范围有哪些?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总结了相关内容:
答:(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代开发票还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吗?
答: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收到了一份错格的专用发票,可以退回去吗?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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