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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提少发放多怎么办

来源: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1/3/18 14:58:16

工资计提少发放多怎么办

很多企业都是本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每月必须等到该月结束后才能完整根据每位员工的考勤、绩效进行工资计算.所以,为了满足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需要参考企业工资薪金的历史情况预估当月工资的发生数,进行计提并入账.

1、如果下个月实际发放上个月工资时,计提的多了就把多计提的冲回,计提的少了就把少计提的补提即可.

2、另外一种简单的方法是:本月将上个月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红字冲回,然后按照实际发生数发放并计提即可.

计提多了冲回:

借:应付工资(多提的部分)

贷:管理费用--工资(多提的部分)

计提少了补提: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份)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缴纳部份)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一、企业应当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

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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