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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既定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来源: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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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仁和会计教育-既定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指有些累积带薪缺勤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权利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企业在确认职工现金补偿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休假”科目。宜昌仁和会计培训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该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宜昌仁和会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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